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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o |
发表于: 1/05/2011 23:20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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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麻木
没有痛苦活不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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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plivee |
发表于: 1/02/2011 14:51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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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青年谈恋爱
我小时候在一个子弟校上学。所谓子弟校,是从小学一年级一直到高三都有的。那时候,我悄悄喜欢一个比我大三岁的男生。其实说起来喜欢,也是很模糊的一种好感。但那个男生的眉毛浓密,睫毛细长,实在是很值得喜欢的,更何况他还会笑。我相信喜欢这种情绪是可传染的,比如说我走过操场,会发现他在教室走廊上看着我。有一天,学校贴了通知说要开一个现代舞班,欢迎同学报名。我当然会参加这个班,在通知前面,大家也都知道我要参加这个班。这时这个男生走来,流里流气地,看着通知说:“哇,现代舞……摇滚……听说过没见过两万五千里……”他又唱着歌走了,走时还回头笑看我一眼。
他唱的歌我知道,在《抒情歌曲》上有这首歌,是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后来我也听崔健,是《红旗下的蛋》。上课我和同学打扑克赌博,赌一盘是一毛钱,可是同学竟然会一天之内输十块钱给我,他于是拿磁带来抵债。于是我记得老崔在歌里骂街“我去你妈的……我去你妈的。”但其实我是个好孩子。初二时才真正听到摇滚,那是唐朝,每天放学都飞车回家为看五点一刻电视里播放的《梦回唐朝》。那时候最喜欢的是Aerosmith,因为有铿锵。
第一个男朋友是摇滚青年。他在学美术,因为喜欢画圣斗士,所以误以为自己可以当画家,我在写诗,因为喜欢词语的堆叠,所以误以为自己可以当诗人。十多年了,第一个男朋友果然在当画家,我也果然在当诗人。这也是很有趣的事情。
那天下午我们的老师说大家去人民公园看菊花,然后回来写采风作文。我们没去,我们出了校门直接去了一家茶馆,打麻将。我记得我要做一副将对,却偏偏做不成,追我的小混混在旁边看牌,我喜欢的未来画家在另一边和人高谈阔论。有一天,他和别的同学问我要不要看Pink Floyd的The Wall,我们于是在美术教室看了这张碟。记得有很色情意味的开篇是动画,也有仿纳粹的军事化集体训练场面,总的来说还是符号化。我从来就不喜欢符号化的东西,包括红旗下的蛋。但也有的乐队是毫不符号化的,但我却不知道该归入哪一类。比如说Portishead。加电也不难听。
又过了些年,我念大学,相交好的同学当然不多女生,我是这个脾气,不会和女生特别好,但也不会和男生打得火热。最要好的一个男生知道我爱听摇滚,于是找到他认为最摇滚的磁带送我,大约是Metallica,但那时我爱的是The doors,喜欢是喜欢那种不见明天的明媚和腐朽。但还好我没成为摇滚女青年。有一个男朋友的前女朋友唱歌酷似王菲,我心中悄悄嫉恨。但是也喜欢她娇媚的声音,若我是男生我就追她,不追到决不罢手。可是追她的男生也并不见得多。大约是太酷的女生都这下场。譬如说我。
我还认识王小波那想当摇滚乐手的侄子,有一回他过生日,我和朋友一起去五道口一家酒吧给他祝贺,他扭捏地问我可不可以给他写歌词,因为我是一个女诗人。这样,我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女诗人,连摇滚乐手都认定我是女诗人了,谁还敢反对呢?但是我却终于没有给他写歌词,后来又过好多年,我有个给电视剧写歌的好朋友——自信会成谭顿第二——约我写歌词,我还是不会写。好的诗人,应当是她的诗歌被谱曲,而不是给别人写歌词,这就是林夕当不成罗大佑的缘故。倘若我会写曲子,也许可以成罗大佑,但也不一定,我的歌词恐怕写得也不好。有时候我常常怀疑自己,但也有的时候我自信得过余。都不是坏事,只是不稳定,让人摸不着头脑。自己也纳闷自己的状态时好时坏,但巴尔扎克《不为人知的杰作》里说:
“那些看轻金钱,才能臻于成熟,站在大师面前心也不会怦然跳动的人,往往心里还缺少一根弦,缺少不可名状的一笔,作品里缺少一种感情,某种诗意的表现。有些华而不实、自我骄矜的人过早地以为前途无量,那只有笨伯才把他们看作有才具的人。在这方面,不知名的年轻人看来倒真有值得赞扬的品质,如果才能应以这最初的胆怯来衡量,应以这难以表达的羞耻心来衡量的话;这种羞耻心,一般有希望获得荣誉的人在经营他们的艺术中都会丧失殆尽,正如漂亮妇女在风月场中会丧失羞耻心一样。对胜利习以为常会使怀疑越来越小,而羞耻心也许就是一种怀疑。”
只有大师的话可以使人安宁。但大师却不希望那些需要他的人能够安宁:他们给出题目,并且告诉你这是个无解的难题。然后却已经在考卷上署上了你的名字。他们还告诉你评分的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怎么办?自己给自己开大会,自己给自己发奖状。然而,需要怎样的路程才能走到颁奖台,发现那待发的奖品正是自己,而哀戚地站在奖台边几十年的也是自己?
十五岁的时候,我也想过当一个摇滚乐手,我不知道可以做什么,也不能想象自己去当个女主唱,我甚至不知道可以做些什么。但没关系我有梦想。每天晚上我都要威胁自己再不睡觉就崩溃了从此不可能考上大学,才能骗自己不要再编织美梦,老实入睡。每天晚上,我想着有这样一个女子:
她念了戏剧学院,但不是演员,有一个从房子外面的铁楼梯进入的大空房间,她有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常常踮着脚尖在室内旋转,然后仰卧在地板上,心中怀着戏剧的梦想。是那种摇摇欲坠的铁楼梯,连接着残酷而乏味的世界与冰冷而倔强的内心,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不要,但务必要有一道铁楼梯与世界相连。为了这个梦想,我读了好多戏剧的书,准备了好多考题,甚至装扮成一个艺术青年。甚至和我打牌赌博的同学,都因为知道了我的理想,而不再和我上课开小差。
但是事情终于不是那样发生,当然也不会那样结果。
有好长时间我不听音乐,有一天有个很好的朋友忽然叫我听听电子,像电脑游戏里的配乐,又像钢丝拉断时的危险,刺激得要命。这个朋友还说Radiohead就是张信哲,唱英文的张信哲。不论如何,我赞同他的说法。张信哲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糟糕,不妨把这理解成一种赞美。但摇滚青年不这么看,甚至一般文艺青年也不这么看。
后来的男朋友是一个前摇滚青年,他当初的乐队也是喜欢Radiohead的。我说张信哲,他有些不高兴。但也不表露,毕竟资深前摇滚青年,不应该和我斗嘴。但是有一天他说,曾经住在人家加盖的铁皮屋里,我忽然触发了多少年的旧梦。那种梦之可怕在于坚信世界荒芜,所以自己的生活也要颓败,否则就是不诚实。那个住铁皮屋的人,大概深知生活的艰难,而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生活如此简单,从来没有饿过饭,也从来没有遇到过坏人。我的世界里最大的坏人是我自己。比谁都该杀。我今天要写一个和Nick Cave有关的文章,因为Nick Cave要写小说,而且他的小说很快就要出版。这是大喜的事情,虽然我只喜欢他一支唱黑暗民谣的歌。但是德国的暗杀歌谣,那是布莱希特早年的啤酒、面包和美女的来源,伟大的游吟诗人也不过如此。即使Nick Cave可以用它换来盆满钵满的荣誉和报酬。
喜欢厚沉和针刺的人不会喜欢Nick Cave,因为他太像侦探小说,步步为营、欲就故推,但他是适合装饰性的乐手,他的歌谣带来安全的恐怖和痛苦。但是世界上哪有什么安全。Nick Cave的偶像,专写惊悚犯罪小说的James Ellroy说:“犯罪小说是文学中的摇滚”。这仿佛是给 Nick Cave一个巧妙的说辞,而我Nick Cave所写的小说也不外如此。可是摇滚是什么呢?现在谁还愿意说清楚。或者只是有锋利和剧烈的装饰性的一些声音——因为有Grindcore,甚至都不必涉及音乐感。
这样讲真的有些残酷。要说,我一生的愿望其实是做一个游吟诗人。
2009-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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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plivee |
发表于: 1/02/2011 14:28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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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关于无政府与辩证法
游击队女孩 @ 2009-03-10 08:52
没有任何死亡是出于意外,它只是到来,在它想来的时候来,但不一定你愿意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冲动,也有用想死的勇气去生活的行动。这是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度,我想,除非我们有其他的途径。向原地深挖,事物有多重的意蕴,每天我们穿着同一个身体,等待所谓的意外,但等死不如找死啊,只有真正的斯多葛主义者,能做到这一点,我是说经典的斯多葛主义者,但谁又能做到斯多葛呢?能做到的只有神秘主义。神秘主义不同于不可知论,但它同样是不负责任的一种态度。
那么意外,也就意味着不负责任,不负责任是不好的,即使是好——那都是很好很好的,但我偏偏不愿意。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们唯一不能看到的只是自己的鼻子,但当你眼观鼻,鼻观心的时候,你会安静,会发现别人的心,会发现众人的心,这就是所谓的交流。交流不是一种力量向另一种力量的压倒或屈服,交流是我们终于从别人眼中看到了自己的鼻子。没有人能仅仅依靠自己而看到真正的自己。你在生活,你在行走,你在这一切中都可以看到自己,而你用同样的方式对待别人,别人就会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你。
人人都说要善待他人,但能够做到的毕竟不多,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男人和女人不被别人爱,因为他们不能做到爱自己,所以他们也就不能促成别人对自己的爱。什么是无政府,无政府就是企图用不爱不恨,换取免费的爱,以及不能实现的恨,这是不公平的。人类的社会就是交易,人们的生活就是做生意。生活的玩意。我们交换,所以我们存在。
因此无政府是不可取的,在我们仅仅依靠自己看到自己的鼻子时,暂时还是不可行的。凡事必须可行,才能实现。生是如此,死也是如此。我们不追求意外,我们追求必然性。这就是狂热的理性主义,它甚至高于意外。高于事前的阴谋或阳谋,不论是悲剧还是喜剧,因为生活只能是正剧,它提供证据,它也消灭证据,但它不会是完美的罪行。
人类的乐观大于一切阻碍,因为我们始终在一起。
多像巫术的一则笔记,但它不透露任何秘密,它只是揭示一种态度。这个态度就是我的态度,也可能会是你的。态度是被决定的,也是决定性的,这就是辩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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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plivee |
发表于: 1/02/2011 14:27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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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关于《包法利夫人》
游击队女孩 @ 2009-03-10 08:53
《包法利夫人》可能是人类文明史以来最好看的小说之一了。当然是我个人的历史,就象一部电影,它描述了各种可能性,但留给爱玛的只是痛苦。这可能是19世纪的法国、欧洲人的预感和体验。的确,按照福楼拜的逻辑,爱玛也可以算是具有资本主义精神的冒险家,不是别人,就是爱玛。她在修道院时就热中于华莱叶小姐的桃色新闻(旧闻),一只漆画的碟子,就可以使她浮想联翩。马克思说,多少比例的利润,就可以使资本家发起一次世界大战?当爱玛处于她一生的颠峰时刻,也许就是夏尔在下午看到她收拾家什的时刻,那一刻爱玛仍有可能性,从舞会归来的路上,当子爵策马前行的时候,爱玛命运已经确定无疑。
因此,想想古斯塔夫·福楼拜的话吧,“包法利夫人就是我”。福楼拜也摧毁了自己的可能性,他开始认命。他只想做个娼妓一般的文人。这没什么不好。最关键的问题在这里,当一个作家及其主人翁成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标本时,他是否悔恨,是否内疚。不应当悔恨和内疚,既然上帝选择了他,那么就是他。
然后当一双可爱的黄手套戴在一位乡村花花公子的手上时,爱玛被彻底打动了,折服了。被太多人喜欢并不是好事情,比如那位年轻的法律系学生,他带来爱玛最终的毁灭,但重要的是,爱玛有无上的权力,既然“她追求理想,她是加邦特拉的恺撒”(波德莱尔语),那么对她来说,她天生就可以选择更好的可能性,她只不过在这部小说里,留下一个哀惋的结局让人感叹。
而一部好的小说应该具有开放性,如果让今天的人来写《包法利夫人》也许会让爱玛以一位觉醒的女性主义者的角色谢幕。这个结局使人鼓舞。
如果你仔细地阅读《包法利夫人》,阅读任何一个作品,你就会发现它们永远预留了可能性给读者,读者才是真正的恺撒。幕布收起时,恺撒们应该站在台上,接受赞美和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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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plivee |
发表于: 1/02/2011 14:26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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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关于《大师和玛格利特》
游击队女孩 @ 2009-03-10 08:54
有一天,我站在一处山上,看山下的湖水,是有一点风的日子,湖水也很清澈。但是这样的一天其实不存在,虽然可能有这样的湖,也有这样的山,我也曾经经过,甚至也曾经站在山上看这湖,但其实这样的一天并不存在。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尤其是情绪不好的时候,就乐于去否定自己的感受、选择和信念。其实有什么信念呢,没有,我们只是做无规则布朗运动的粒子,有时候互相也并不认识。
五年前我住在北三环外的一栋旧楼里,空间很高,暖气不好,大多数时候是在和生活做斗争,就是说,在忍受摧残,但是心中快乐无比。除此之外也就没有什么了。忽然想到四月的一天,从郊县回来,在外环上的一瞬间。那一瞬忽然看到一些油菜花。就像现在想起几天前的很多瞬间,很多很多小小的黄色野花,在公园的山上,还有我身边的人。这是怎样的一种绝望。穿过马路,是一个人熟悉的马路,每一间铺面,每一处拐角,对于身旁的人来说是理所当然,对于我来说全都是新的,希望可以深深地记得,希望也成为理所当然。
《大师和玛格利特》里,最喜欢的是利未·马太说,按功德,他们不配得到光明,他们理应得到安宁。不配和理应,仿佛是不匹配的说法,但是这才是对的,并不是不配和只配的问题,只是恰当。应热中于恰当。这是偏执狂的念头。最沮丧的时候,我连话也不会说,只想沉默。而有的人却一直沉默,并不是沮丧,而只是沉默,有时候沉默里也有很多愉快在,但我不晓得享受。沉默对我来说就是消亡。我也不能看到那些比我更沮丧的人,看到他们我会幻灭,所以应当混进积极的愉快的人群里,直到他们把我驱赶出不应混入的群体。啊,夏天,夏天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在北京路,有长长的街廊,我跑进一家文具店买到胶水,又跑出来,和朋友们坐上出租汽车,是多么明媚的闷热的上午,后来开始下雨。那雨真是可怕,像倾斜飞降的匕首。
我宁可那些匕首当时就把我杀死,也不希望之后发生任何美好的事情。
但是,亲爱的读者,请随我来!谁对您说人世间没有忠贞、永久的真正爱情?撒这种谎的人,应该把他的烂舌头割掉!这是第二部,这是第十九章。诸神啊,我的诸位神明!这个女人究竟需要什么?这个眼睛里无时不在闪着某种莫名其妙的火花的女人究竟还需要什么?这个一只眼睛微微含睇、那年春天用洋槐花装扮自己的诱人女子究竟还需要什么呢?真是个美人呢,那年春天用洋槐花装扮自己的女子,我也会爱上。我爱这样的女子。只是对镜贴花黄的女子,多少是悲哀的。特维尔街上有成千的行人,可是,我向您保证,她只看到了我一个人,而且那目光里包含的不仅是不安,甚至像是痛苦。使我惊奇的与其说是她的美貌,毋宁说是她眼神中那非同寻常的、任何人都从未看到过的孤独!
我很痛苦,我觉得必须同她谈话,但又怕没等我说出一个字她便走掉,那我就永远再见不到她了。……她愧疚地微微一笑,把手里的花一下子扔进了排水沟。……就像走在僻静小巷时平地冒出来个杀人凶手似的……她每天只进栅栏门一次,可是在此之前我的心却总得跳上十来次。真的,我不说谎。而且每到时钟指着正午,她就要出现的时候,我的心甚至是不停地怦怦跳,直到她那双皮鞋几乎完全无声地出现在我的小窗外为止。
记住,任何时候您也不要请求任何东西!任何时候,任何东西也不要请求!尤其不要向那些比您更强有力的人物请求。他们会向您提供的,他们自己会给予您一切的。是的,不应该请求,也不可能有请求,只有虚弱的号哭,有人会在虚弱时对着不存在的对象说话。而我们从来也不可能对着任何人说话,这一切只是虚幻的感觉,这些感觉像生物电一样迅速。而虚弱的号哭也是美的。只是沉默,只是更应该沉默。最沮丧的时候,我想像你一样沉默,这样我就到了离你最近的距离,仿佛镜子里映照出了你,但那正是我自己。我们穿同一个身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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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plivee |
发表于: 1/02/2011 14:26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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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梦中传彩笔
游击队女孩 @ 2009-08-12 17:55
杯酒在手,高朋满座,诸位既然有这些闲暇,那我就继续讲述一些可能显得有些离奇的事迹,但我保证这些事迹是绝对真实的——那还是我上次回欧洲前好几个月时发生的。
由于罗马、俄罗斯帝国等使节的介绍,尤其是法国使节的大力推荐,我有幸与大苏丹结为相识。大苏丹委托我专程到开罗去,为他办一件非常重要的大 事,这件事如此重大,以至于它必须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而除了这个秘密之外,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另外一件小事,虽然也许同样的使人好奇而无法自拔。
今天下午他们在开会,讲得头大,我也开始头大。基本上头大得不行,下班的时候,我健步如飞,因为有一个头很大的同事就在我后面走,真的是害 怕。但其实呢,走得越快越心烦。后来我就去了一家旧书店。那家店的小孩好象有点笨,昨天我给他照相,今天他就跟着我,站在我旁边,还伸手摸我的书包。其实 之前我摸过他的头,他的头发好短好短,摸着真舒服。他也很享受似的,就那样扬着头给我摸——怎么说呢,有点像个小动物。很舒服的样子。这样讲也不好,因为 人就是人,有尊严有人格,像小动物是不可以的,除非是自己的孩子,而且还不能稍微懂事,一旦学会叫嚣人权就不好玩了。所以我蛮喜欢那个小孩,摸着他的头, 他舒服,我也舒服。但是他们店里没有什么好书,被蚊子咬得不行了,还是没有。
隔壁那家倒有好书,我看来看去还是只要了一本五角丛书,忽然想起来之前答应定浩要给他一本桃花泉弈谱——本来有两本,现在不知道怎么搞的, 一本也没有了,说不定是已经给他了,但是我却忘记了。只有一本《围棋的宏大构思》,不可以给,不是书好,是那个题目我喜欢。宏大构思,多厉害。书柜里必须 摆几本这样的书,再比如《1844年经济学和哲学论稿》,也是必须的,马克思写书都很厉害,起名字厉害。那黑格尔就不行,《小逻辑》,真小。布莱希特却是 可以的,《戏剧小工具篇》,这个题目好,谦虚得简直自大。
忽然想起来有个香港写家笔名叫做“加藤鹰”,同行嫉恨道“简直自大得不知廉耻”。我外婆发明很多词语,比如说“写家”,我觉得很好,比“作 家”好,作家这个名字不清楚,写家就比较好,而且意思写文章的人还要会写大字。我外婆还发明打火机叫“点火器”,我觉得也很好,因为打火机显得太有科技含 量了,其实哪有那么多。
再来说买旧书,武宫正树自然好,藤泽秀行也不坏,但还是武宫好,因为名字有杀气,我也喜欢大竹英雄,这个名字有点像古龙的小说,有欢乐英 雄,还有个郭大路。但我不喜欢王动,因为他不爱燕七。燕七有点英伦范,因为大概是个平胸。燕子李三,我也喜欢,因为好象会飞的样子。拼命三郎就不好了,但 阿飞正传不错,要是电影才不错,小说还是不行的,因为他太笨。因为他的笨,连带林仙儿也显得不聪明了,因为林仙儿的不够聪明,连带林诗音也不清丽了。但我 还喜欢木谷实,因为他的木谷道场好象一个农村合作社的样子,再加上他虽然不笨,但和吴清源一比,就好象榆木脑袋了。既生瑜,何生亮?
但是没办法,世界上的事情就是没办法。但是世界上没办法的事情,还是要去做。而且还不能叫苦。叫苦也没用。叫了也没人听。听了也没用。还是 一个没办法。但没办法的事情却有没办法的乐趣在。就像吴清源说先着不败是一个千古不易之真理,但他还是要写一本《白布局》,为什么呢?虽然不能打破这个真 理,但还是可以写写,因为趣向在这里。下围棋,或者别的游戏,或者生活本身,就是求一个趣向——“趣向”自然是围棋的术语也合适,做生活的概念也合适的。
小时候我下围棋是因为想当孙悟空,要学会天下法术,见一样学一样,没有我不感兴趣的。现在大概也差不多,但知道孙悟空其实也只会七十二变, 所以踢足球我还是不会,所以打桌球我还是不会——但也许有天可以去学学,孙悟空取完西经过后是不会死的,他是神仙了,大概过后几千年都在学东西。比如说, 我觉得爱因斯坦可能是孙悟空变的,也可能最近他变的是博德里亚尔。都是聪明的那种。猪八戒也可以变,他也不死的,但他可能变的是克林顿。不晓得还有谁是变 来的。也许我也是变来的,但我不知道。我想想看,也许我是二郎神变的,因为他比较好看,只是不要睁第三只眼,那样就不好看了。我也想我是哪吒变来的,这样 我的表哥表姐大概就是木吒和金吒,都是笨头笨脑的名字,太好了。
我是下到爸爸让四子过后就再也没进步了。因为就几乎不下了。有一回去同学家玩,和他爸爸下了半局下不下去,没办法下,人家动不动就不应,我 是怎么也没办法,我和同学两个人抓耳挠腮也没办法。那一次的表现说明我也可能是孙悟空变的,那同学爸爸就是如来佛。但是他没那么胖,是个瘦人。
再小的时候,八九岁的时候,在妈妈单位和一个叔叔下过。那个叔叔会下,我那时候大概算一个普通的劫材都要算到休克的样子。但是中盘的时候, 叔叔却表扬了我一手。好象布局布得乱七八糟了,忽然大飞。即使棋力极不相当的时候也可以有妙手,他总需应一手。那么现在想起来,只要能逼到对方不能不应, 也就是我的最高境界了。
今天看《白布局》却发现,后着全力追求的也无非就是可以逼到对方不得不应的一手。自然不止一手,因为先着的优势不可能一手就化解,多几次转 换,也许可以有一点收获。但却实在是绝望,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可是看《黑布局》却又发现,先着也是没办法的,因为先着不败是千万年不易之真理,但这棋局却 总是一旦开始就要下下去——有一个规则在那里,你若不同意,就不要下棋。既然开始,那就是有胜算,所以并没有什么一定的事情。却是这样辛苦。
我后来不下棋,我堂弟却还继续下。我堂弟是个有点木木的孩子,譬如说下棋,我先下,他后下,但他却一直学到中国流,我只晓得秀策流就蛮以为 自己成了棋圣传人。再比如我学琴学到外婆说是“好象割鸭脖子老是割不断,害人想提着菜刀来帮忙”,就觉得即使一小也无非如此,我堂弟却正经会吹笛子,现在 也还会。这样的事情好多,但我却还是洋洋得意,好象自己比他过得开心。其实也是这样,因为就是比他开心。但是别人比我笨且开心,我就要嘲笑:人笨万事难。
《黑布局》要寄给定浩,他说要我写几个字,我也不知道写什么,所以就不写,但是一边看一边也记点笔记,还把喜欢的谱做了记号,算是雁过留痕 ——这个词其实很好,有俗气的可以引经据典到泰戈尔的诗,略脱俗的可以提爱默生照抄的印度古话“如果我在飞,我就是翅膀”,但我却老是想成雁过拔毛。然后 心里还有相应的对策是一毛不拔。我爸爸说,比铁公鸡更厉害的是糍公鸡,一毛不拔之外还要倒粘走人家的什么。但这个境界我做不到。下棋的时候要做糍公鸡,就 是明明执黑还要迫对方大雪崩,实在是坏。又或者着着凌厉,不容对方变化,《白布局》里这样的情形最多,叫人看不下去。想想那时候吴清源二十面打,如果周围 都是这样人,脑力消耗是一头,更有一头是实在乏味。乏味啊乏味,真的是乏味。所以这时候明白木谷的好,要是没有他,真是不知道怎么办。不管大小雪崩,他要 都是走粘,退,连扳,你可怎么办?
但这回看《黑布局》虽然没什么心得,却也有一点好处,就是我的秀策流偏爱多少有所消退——好古之心大多是虚荣,其实是不懂新知识。以前不喜 欢木谷、大竹动辄讲厚味,只因为他们其实还是停留于趣向更多,凡事不塌实就没意思,要大砍大杀且拿出凶器来见血封喉,要不总归还是没意思。并不见得比小奸 小坏更刺激。我这样的人本来是好什么都不求甚解,现在却真的有些后悔,倘若认真练练手筋,也许多少可以领略一下新布局的厉害,现在却只能看看谱子,并不能 够懂得其中的大开大阖大是大非需要一手手地下出来。落子是魄力,但更多是能力。虽然魄力远比能力重要。
但是都不去讲那些无聊的,事情就是这样的,就是一个规则,你参与你就要玩下去,若不好玩自然就开不了头。就像我摸那个智障小孩的头,我喜欢 那样摸小动物似的摸他,他也喜欢做小动物来磨蹭我手心。并没有什么人权或平等什么的,只是很简单的愉快,人就是追求这点愉快罢了。下棋也是这样,所以会得 下棋的人知道怎么留出变化的空间,但是怎么留——这个真的是考验人了。因为留出什么样的空间才能大家都有的玩,真是要算无遗策才能实现。且不是一方面算, 是双方都要算的。且不是一方算好了,是双方都要算好了的。我不晓得吴清源当年是怎样的感觉,但想来愉快总是有的,并不是一个天才就可以开创新局面,需要的 是一群天才。
而在生活里呢,没有这样复杂,或者说远比这复杂,因为生活里你要下模仿棋的话,那简直几乎不可能,没有黑白那样分明的元素,生活是一切游戏 创意所基的可怕原料,不能条缕分明有定式可习得,大家都是在心有揣度、惴惴不安、瞻前顾后、贪生怕死……却又这样不晓得疲倦而感觉到有趣。大概就是这样 的,在攻与受之间获得均衡。或者就是个算不清的劫材吧,不管到什么岁数,我的水平总之是一算就要算到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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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plivee |
发表于: 1/02/2011 14:25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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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眼睛不回收泪水”
2010-12-16 00:19:37 来自: sweetii (我说了,不要关注我了!)
学习之甜的评论 4
今天我要来大规模地感伤一下,原因是因为今天是12月15号,月中应该感伤。我记得马骅有一首诗题目是《一年中的最后一天》,但其实是肖开愚先写,肖比马水平高(我最近很喜欢用高级和低级这两个词,比如说,高级毛衣、高级地毯、高级电脑,大胖喜欢用豪华、宫廷、华丽等词语,以及高级这个词语,我正在向她靠拢。她总说她是教授水平,我想我也在向教授水平靠拢,很高级。要是谁看到这里搞不清楚大胖啊什么的,就不要看了,我很厌烦解释,对很多东西都很厌烦,我有很高级的厌烦情绪。),那首诗的确相当感伤。
一年中的最后一天
肖开愚
起床的时候大雾已经散尽。
女邻居穿着内衣在走廊上,
把粗眉毛画细。
我酒还没醒又害上感冒,
昨夜的寒风龟缩到了胃里。
如此糟糕的身体属于我,
就象难看的体形属于女邻居,
她别扭地闪身让我走向楼梯口,
我毫无目的但必须下去。
阳光从来不象此时强烈,
在草坪上印下清晰的树影,
在草坪上,男生翻筋斗,
女生单脚乱转,
发白的树叶零星地落着。
我开始退着走路,
并听见一辆卡车驶近屁股。
一年结束,
世界从连日浓雾中收回了它的形象,
(墙上的标语无耻地醒目)
但是眼睛不回收泪水。
最后一行,我拿不准是“回收”还是“收回”。这是从网上搜索拷贝来的,没查原书。但是好象“回收”要好一些,显得眼睛好象造眼泪工厂。我也有一双造眼泪工厂,但是产量不高。哎,我不要去想那些感伤的字眼或者意象,我不喜欢感伤。我也不喜欢忧伤。这种事情很矛盾,就是说,不喜欢的事情,但它又往往必然发生。不清楚是不是必然,反正它想发生就发生,就像一列火车朝着一个大湖驶去,轨道就是这么铺设的,一切都顺理成章。坐火车在秦岭里经过时,并没有过这样的想象,火车这种发明很奇妙,不像公路,公路有选择,但火车没有。其实公路也没选择,但显得像是有。最美好的公路电影就是一个人在驾驶位坐着,望着前方,一直开。一直开。前方有时候有山,有时候有草原,有时候有城乡结合部,有时候有商业区。但是他一直不停止地开着汽车,朝前。公路是无穷无尽的,由此可以证明。事实上,有无穷无尽吗?这样一部公路电影就是在论证这个多么伟大的话题。火车盘旋在轨道上,有时候到头了又往回开,很像是蚯蚓,我不知道蚯蚓分不分首尾,分不分也无所谓。总之就是这样,到头了就回来。游乐园里的小火车不是这样,是绕着圈开,不停地绕圈开,直到把坐小火车的小孩搞成白痴。于是他们就出来,开始人生道路。
其实公路也就和游乐园小火车一样,在盘旋,把我们搞成白痴。这就是我们的人生道路,可是,当我说自己是白痴的时候,甚至只说自己是笨蛋的时候,也会有人反对。大概是出于某种人道主义精神,连我给自己一副这样暗淡的光环也不让。
佛教的图画里,观音娘娘有光环,她也很漂亮,但是不够妩媚。大概因为她其实不是女的,但衣服还是飘飘的。穿白衣服的女子都显得性冷淡。所以天鹅湖里有个黑天鹅,但是是个坏天鹅。穿绿衣服的女子很妩媚乃至性感,所以有绿度母,比白度母更得法王欢心,双修像里都是她,身段妖娆,动作曲致。我大概生造了一个词语,不过我觉得“曲致”也还可以,有点像园林术语。我们中国人是不大性感的。我们中国的园林也没什么曲致,可是外国园林更没有了,大地景观简直还比不上英国的麦田怪圈,外星人也不大性感。但是,我不要纠缠于性感了吧,这其实没什么意思。虽然我喜欢瘦长的手指和匀称的肩膀。“嶙峋”这个词,也很好,但不如“森然”。
我喜欢冬天烤火的人,要有一群,至少三五个,要有一个旧铁桶(曾经装过油漆或者乳胶漆,乳胶漆这个名字显得特别有质地,我也喜欢)。他们聚集在一个废墟差不多的地方,或者城乡结合部的一小片空地,开始拿大斧子劈旧木器。这些木器曾经被虫蛀过,有点像阿拉伯文一样的孔洞,又像神秘的类似五线谱的音乐符号,显得这木器中间有声音乃至旋律。是隐藏其中的信号,必须用什么方式才能被倾听呢。我觉得是火,通过火的方式,使其中隐藏的密码释放出来——但释放的时候,你不会感觉到密码,这些密码飘散在空气里。有一点风,把火苗吹动了,还有火星,像飞行的小炸弹朝着衣襟袭来——在实现火力打击前坠毁。人脸上映着红光,闪烁着某种兴奋,但是他们淡然地说着闲话,关于白萝卜的价钱,或者回程公交车的路线。那些忙碌地穿过城市的人,以及这些搓着手跺着脚没有什么任务的人。
有的人一生下来就带着任务来到人间。我喜欢这种说法,没有比给自己脸上贴金更难的了。但我不知道在冬天的下午,即将下雪前的寒冷逐渐强烈地压向地面,快步走在这个季节凋瘦的深绿色道旁树下,忽然经过路口而头发被风吹拂到鼻尖时,那种酸楚的感觉是不是仅仅和时间有关,还是这个世界总会提供些细节在某个时刻让人泛起某种近乎孤独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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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1 14:24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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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装上阵,或者不
2010-11-09 18:15:09 来自: sweetii (我说了,不要关注我了!)
古典学术讲要的评论 4
没有掌握最基本的知识背景,并且没有什么任务局限的时候,我倾向于用东拉西扯的方式写文章。描绘出生动具体(虽然不见得活色生香)的生活背景,可以多少弥补一篇文章的空洞和无根。在这种习惯和劣迹的基础上,可以构造出一种写作观念。在这个世界上空泛的道理已经充斥几千年——说穿了,芝诺和斯宾诺莎之间又有多大的区别呢,假如明天就爆发星际大战,又或者平行空间一瞬间全部暴露在我们眼前?人类所有的知识理论无非是建立在有限的生活细节基础上,而能够分享这些生活细节的人之间就分享某种或某些知识理论。
由于有了生活细节这个颠扑不破的基础,可以说:对于一本书(包括《古典学术讲要》)来说,最基本的存在方式应该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出现在什么人眼前,然后经历什么样的阅读(包括误读),最终还可能经历什么样的传播(这样考量时,作者基本上就不在这个分享的界域,他可以像一个神一样存在于我们关于这本书的观念当中,也可能非常不幸地无法为自己辩护。这是对作者的某种想象,也构成我的《古典学术讲要》的阅读经验)。在我看来,投入的阅读行为应当如此:积极的读者可以使一本书不只是它自身,而是整个生命,整个宇宙。
那么接下来,加入这些有信息量的句子就不显得奇怪了:我的朋友ZD大概参加了《古典学术讲要》的大多数讲座,而另一个朋友HD今天下午询问了我关于阅读《古典学术讲要》的感想,他也参加了这些讲座。他们都是离张文江先生非常近的人,不可推卸地,我受到他们的影响,一些遥远的观感导致了好感和景仰——张文江先生可能是最难被谈论的几个学者之一,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过于独特(这种独特责任在于外部)。他著作中关注和评价的对象都不是小人物,他有着很高的立足点:作为一个在这个年龄还比较活跃的学者、文人,他关注和评价的视点也多少透露出他的自我期许。最起码,会通是他想追求的。然而,现时代不是一个适合中国古典学术阐扬的时代,种种原因限制了他的可能空间。
但同时,即使很难找到切实的理由,独立而偏执的阅读状态又让我怀抱一贯的普遍的批判。这种批判同时又是摇摆而虚弱的。这是由于面对着一个真正的阅读对象:这本书处理了真问题,对待这些问题的态度是根本性的(因此也是无法找到可靠依托的,这里,全部都是我自己的,一旦它错了就没法推脱)。我只想在这里交代一点很小的我执,就是关于语词,至多也只是行文遣词的态度和习惯。
这本书所关心的话题是一些最基本的中国古典学术文献的阅读和理解,以及涉及到当下的某种联系或者应用思维。这里涉及到作者对于学术与实践的之间关系的建构,就假设他的要求低到述而不作(述和作之间关系是非常重大的一组认识论范畴,涉及到可知论与不可知论之间的争端,而中国知识分子被这个难题困扰了几千年,这里没有能力追溯)。但这个“述”在我看来是有一些问题的。
庸俗点说吧,流于油滑。对于一个老知识分子来说,这个评语很残酷。但在我看来是这样。不过《渔人之路和问津者之路》没有这个问题。P70,我随手翻的:
“一旦这个物品贵了,一点都不要吝惜,像垃圾一样把它抛出去。在大家都认为不值钱的时候,你要把它当作宝贝,一点点小心收集起来。还是刚才讲的道理,贵卖贱买。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必须都是好的物品,也就是前面讲的山东出什么,山西出什么,不是好的物品也不能取。其实这句话中也暗含了一句投机格言:‘卖出要快,买进要慢慢来。’”
教授讲课大家都听过一些,口语的遣词造句很能看出一个人的倾向。什么是好的物品?好坏是最基本的价值判断。这里把好坏与贵贱等同了。货殖列传当然是经典,树立起中国人的价值观的基本文献之一。但不加考虑的将好坏与贵贱等同是不妥的。每一个词语背后都是一个观念系统:使用什么词语,就是借助什么观念系统。此外,书中使用时语的地方很多,作为课程讲义来说,可以理解,但若保留一点批判眼光,就会更慎重的措辞,否则和商学院的读国学有什么区别呢?这是一点小小的批评意见,可以忽略不计。
当我们把这本书当成一个宇宙来看待的时候,一切又有着不同的面貌了。张文江先生是一个有着很深的忧患的人,也正因此他会选择以讲座的形式,孜孜地向学生讲述着这些旧时只是作为个人生活的古典文献阅读感想。最起码这些应当是朋友间闲谈的趣话,而现在却成了讲座。与一群阅读经验不对等的听众讲话,这种处境取决于两点:现实文化环境与个人文化追求。他这里是放低了身段在讲时语。
粗浅地看,他有一点意见就是中国什么都古已有之。而书中所选的文献所谈论的都是很基本的问题,一个人读了一点书都要面对这个问题。每个人的局限和勇气,导致结论的不同吧。而会通这个理想比较危险,因为整个西方学术的基础不仅仅是希腊哲学,也不仅仅是康德斯宾诺莎什么的:达芬奇建立了一个荒谬的想象世界,但那也是文艺复兴之后很伟大的认识观念;当代的西方世界的思想观念,后面有机械论、非欧几何、细胞分子学等等革新带来的一重重理念崩溃和重建的历史。没有痛苦和争端,怎么会有智慧的自信呢?建立在痛苦基础上的理论和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会持久地强悍。
对过去的取舍和重新发明实现观念世界的更新。这不是一个人,一代人能完成的——张文江先生也不能。大量的错误、荒谬乃至滑稽,批沙沥金过后,也许能有一点收获。但也没有包票的。印度古代文化那么伟大,现在不也湮没了吗?读《古典学术讲要》,我却越发想要做好准备中国古代文化会同样湮没——玛雅人那么高的智慧和艺术才能,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们的文明最终也都是要毁灭的——其实现在看看斯宾诺莎,有的地方可笑幼稚之极。但没关系,那是当时的智慧顶点,并且传播影响很广。用古话说是时势造英雄。也有他个人的执著、自信(人类道路无非是累积的错误之上的错误,逻辑本身是回环结构。各种论点都有可能颠扑不破,雄辩者能使人附和)。因此,湮没也是无可厚非的。我们能做的也许就是轻装上阵。
在此悲哀的前景下,如果说我们还能相信点什么,就是一点微薄的经验(对于有文字的时代来说,也许还有符号的记忆)。建构起来的经验和记忆,其实没什么是真正无邪的。就连人性本善恶之类的,也无法成为立足点。某种程度上的虔诚或忠贞,对文化也好对传统也好,也许只是某种残存的没有进化完的痕迹。所谓数字的编码的人类文化,在宇宙的角度来看,只是无始无终的回环中的一节一片。中国的文明,譬如说道德经,当然是很高明的,但你能说它是高贵或高雅的吗?谈不上,它和数学一样,只是关于这个宇宙,关于我们生活的某种解释和逻辑。掌握一些基本的常识(有时候我们会说那是智慧),就可以在日常获得安宁——但甚至连死亡我们都没法定义,因为没人从死人世界回来带来可靠的信息。如果说中国古典传统能提供些什么,那就是基于汉字的符号记忆基础。有着丰富的定义和观念系统,每个人都可以从中找到使自己安宁的可分享的经验和记忆。这当然很宝贵,否则在这个全球化数字时代,我们就都是无根的,无依无靠的——这是所有的古典文化共有的价值,当然这是博尔赫斯的观点。
我以为逼问到这个程度,也许是个很高的格调,而这也是我在《古典学术讲要》里读到的一点真正的趣味:对伟大传统的理解与体认。在这个基础上去设想,张文江先生一定经历很多美妙的时刻,而那些参加他讲座的人也分享了一些。也许真有那么些人,在现时代都决意轻装上阵的时候,他们却倾向于选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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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1 14:24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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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余音绕梁,也是莫名其妙
2009-04-03 11:42:06 来自: sweetii (我说了,不要关注我了!)
唐宋名家词选的评论 4
中国的学者里,我痴迷的有那么三五人,龙榆生先生是其一,能与龙先生并列的还有一个吕思勉。然后下来也许还能有王利器,再有蒙文通……想想,就好开名人大会了。
其实也都不是什么名人,说来都是生疏的名字。他们这等人没有入得了时兴的大作,也没有犯得上批判的忌讳。是历史课本的书眉页脚上手写的铅笔字,到再版的时候就会消失。总会记得,因为不忍心。再譬如会做古小说钩沉的鲁迅,擅写西南马帮的艾芜,或者把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与明清章回小说融会的李劼人(他还做过遗老风格的成都市市长,有一院漂亮的芭蕉树),因为没有一心要捧红他们的当代红人,所以也就渐渐地淡出。淡出也没什么不好,电影里淡出的镜头是诗情画意的表示,总比一味阴冷的长镜头要好,譬如季羡林,仿佛一出漫无结束的长篇悲情电视剧,乏味到后来连广告也没人愿意来插播了。
又或者捧也是捧不红的吧。连张爱玲也说“张爱玲五详红楼梦,众看官三弃海上花”,所以私淑只是私淑,谁心里都有一根隐秘的弦,弹拨得响也只是于我心有戚戚焉。
可是我之知道龙榆生却是因为当代的一个红人。说来那时候我年纪小,不晓得分别好坏,也曾迷恋过汪晖:汪在文章里忆及扬州师院的青涩年代,有一个章石承先生是他的导师,且似乎王小盾也与那章先生有些师承的关系——看看,都是现今炙手可热的人物。却说章石承正是龙榆生先生的弟子。汪的文章里隐约也提到了龙先生与南京中央政府的关系,却不说明白,只说那龙先生身后连名字也不敢示人,墓碑上只刻着“九江龙七”。那九江也不是他祖籍,是夫人的乡里。沦落到这田地,且是文人,总难免叫人同生身世之感。汪文中也述及在龙先生墓前矗立神伤——文人,但凡被卷上了风头浪尖,多少也排遣不去些忧惧,因此那时节的汪一定是有些真心的。所以,汪晖是可以原谅的,顺带着我也原谅了自己的曾受蛊惑。
龙榆生的词学现在也不大出名。我常常读的这本唐宋名家词选,选词手法好,注释简而不约。且虽他自己填的多是婉约一派,却也大是推崇豪放派的作品。这样说来说去我也觉得似乎不妥,没有说服力。只是那流传最广的宋词三百首,一无章法,二无注解,选词的疆村是大名士大遗老,当时的风流人物穷途末路,老来无所依,批词的砚是授给了三十不到的龙榆生。先先后后多幅授砚图是一时代的佳话。也是一时代最末的佳话吧。师承这件事情,早已经不见重视了。
总是发牢骚是不好的,做人要有审美的态度。要不是这本词选,大约我也不会认真读到白居易那几首忆江南,真有词味的是“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连带着想起岳飞的“特特寻芳上翠微”,虽是诗,却也脱不了词味。词比诗更有叙事性,一阕词里绵延不去的是一个情事。只是欲说还休。诗是从古诗十九首,一直是抒情,对宏大的人生主题发议论,或者心有余恨。但诗经却又不同,“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是对人哀哀地诉求,反复唱着那句“忘记你我做不到”;又譬如“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则是无以为报,以身相许的表白,古今传奇里随手都是的段子。
词又是最讲体面的,诗可以打油,曲到了今天人多只晓得那“铜豌豆”的无赖。词最多是词牌里有下里巴人的遗迹,也不多只是“丑奴儿”“鸭头绿”,连“菩萨蛮”也因为“杨柳小蛮腰”而不陋也不俗了。且说到词牌,也是最感伤的,凡是离乱的时世,却要唱“定风波”,凡是同心而离居的,却定要填一阕“点绛唇”。但有时候却又现实得不怜惜自己,我最爱是《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是等着人问“尚能饭否”却等不到了,只好半夜里仗着酒胆想象魔兽世界,接受老泪纵横的结局才是聪明吧,总比“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却还只遇到冷眼要可靠。
再有“相见欢”和“永遇乐”,我喜欢是前者,因为更口语一些,又因为后面那个总容易联想到“长乐未央”,不是好兆头。语言有就是巫术,要小心不要给自己给生活念了咒语。但对于强悍的人来说,也无所谓,因为不是我要听生活的,是生活要听我的。那么只要相见就一定是欢欣鼓舞,惟有见也见不到是最糟糕。
龙榆生先生是喜欢李煜的,这其实也是废话,因为只要按着规矩来,读词就应喜欢他。以前觉得浪淘沙好,因那句“梦里不知身是客”有自觉的改正与调整的意思,有终于还是与现实相遇的解脱。只是昨天看到朋友文章要让一个曲子送到不可知的某处,祈愿“阴阳畅达,关津勿阻”,不见踪迹的故人与这清明的节气,总还是人生无常的局限。这局限也就是“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就是“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而没有局限,大概也就无所谓相见欢了吧。
拉拉杂杂说了些废话,其实是想在诗歌里找一个出口,奈何却找不到。既然在生活里面,那就是出不去的,况且,出去做什么呢?还在这世界上的人,有无限的感伤的可能性,对着具体生动的生活,或者变幻莫测不可认识的规则。诗也好,词也好,唐也好,宋也好,它们有各自的表达和突围,我只是想知道,哪里才能找到那个表达。而表达的需求总是不断滋生变化的,有时候甚至不是表达,只是一不小心,某根弦就被弹拨响了。是余音绕梁,也是莫名其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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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1 14:23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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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寂寞小阳春
2009-04-07 13:43:40 来自: sweetii (我说了,不要关注我了!)
小团圆的评论 3
《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和范柳原在浅水湾附近的断桥边散步,那是傍晚,说起来地老天荒,两人都不讳言此刻彼此没有真心,希望辽远辽远的将来,也许会有的吧。一定是要现实生活都全部毁损了,才能有原始朴素的情感。否则,都是装扮。这大约就是遗少们的期盼。在他们的世界里,规矩和遗迹实在是太多,从小耳濡目染的都是情爱的经典描述,似乎并没有生动可感的真情流露。就像京剧里男子假扮的女子,到处都是女色的婉妙,却都只是套路——是闺秀中的闺秀,荡妇中的荡妇,由不得你不按着那套路来搬演。
但又有天地初开的诧异和不遵守。譬如《金锁记》里七巧的不懂得,“她睁着眼直勾勾朝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怆”,因为不懂得所以能够不遵守。又有《连环套》里霓喜的泼辣和刺激,撩拨和调情都来得直接甚而幼稚,被有规矩的人看在眼里,就不上得台面了,但是还是新鲜而有生命力。
所以张爱玲的小说有着真正的肉欲感,虽然并不直接描摹性,至少不多。范柳原要白流苏裸着身子在热带雨林里奔跑,想看看她本性里的可爱之处,却是不可能的。对于白流苏这样的闺秀,脱离了樊笼她就一无可施展的余地。就连《留情》里的淳于敦凤,臃肿的肉身、贤淑的派头之上若隐若现的魅力无非是那略带苍老的嗔骂,那是从老姨太太们处耳濡目染来的“长三堂子那一路的娇媚”。
《小团圆》不知毁掉了多少人心目中的华美和气派,也满足了我这样人对当年深闺中的淫乱氛围的好奇。九莉当初说,蕊秋“不过是要人喜欢她”,后来却知道她打胎的次数也很不少。九莉当初以为楚娣与绪哥哥是柏拉图式的爱情,后来却知道两人床帏之间也各怀鬼胎。但她毕竟是“初开天地”的眼睛,看到的都是不合式,不妥当,不应该。在她看来什么都是新鲜,所以有《琉璃瓦》中郑川嫦的不知命——在那个世界里,知命是最要紧的本领,否则活不下去。蕊秋这样的美妇人是早早就知命的,她的出走欧洲不过是耍了一回活宝,不过是扮演家家都要有的一个不规矩的妇人。而她的老无所依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唯一的例外是九莉,也就是张爱玲她自己。她要扮演一个例外。但这也是她的本分。
遗老的家庭里无一例外都要有一个早慧的孩子来背诵“商女不知亡国恨”,都要有一个不本分的后代要卧薪尝胆发奋图强,只是这一次角色给了她,不是九林。怪只怪她聪明敏感,怪只怪她在自家里也演一出寄人篱下, “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
“……与三姑比较远些,需要拉拢。二婶要是不大高兴也还不要紧。
‘想好了没有?’
‘喜欢三姑。’
楚娣脸上没有表情,但是蕊秋显然不高兴的样子。
早几年乃德抱她坐在膝上,从口袋里摸出一只金镑,一块银洋。‘要洋钱还是要金镑?’
老金黄色的小金饼非常可爱,比雪亮的新洋钱更好玩。她知道大小与贵贱没关系,可爱也不能作准。思想像个大石轮一样推不动。苦思了半天说:‘要洋钱。’”
《小团圆》里这样的片段多了,难免显焕家世的嫌疑。自然,老派人家有他们的规矩,规矩大得超过凡人的经验。但并不超过凡人的想象空间和知识领域。在舞台上展演的情节若是太高于经验世界,也是不行的,幸亏《小团圆》的多场色香味俱全的床戏是在《色•戒》的人体体操之后登场,否则还不知道要吓着多少人。她当初也是充分暗示了的,《沉香屑:第一炉香》里说中国人自有许多狎情小说和春宫图片作性启蒙,不比外国清教徒们的幼稚无知,饶是她这样的有家学渊源,饶是她偷读了父亲多少的色情小报,还是要栽到一个乡下才子的手里。邵之雍的来历在《小团圆》里点破不多,只是乡下有老婆这一层透露了他的性经验起点之远,还有秦淮河的歌女做妾——那是近于雏妓的吧。
但她终究还是怀了一层理想化的企望。《我看苏青》里 “对于苏青的穿着打扮,从前我常常有许多意见,现在我能够懂得她的观点了。对于她,一件考究衣服就是一件考究衣服;于她自己,是得用;于众人,是表示她的身份地位,对于她立意要吸引的人,是吸引。苏青的作风里极少‘玩味人间’的成分。”而于她自己,一件考究衣服不仅仅是一件考究衣服,对于她立意要吸引的人,不仅仅是吸引,她要“玩味人间”,也就是说,既要吸引那想吸引的人,要有才女的天然妙目、正大仙容,又要不模仿还自然就具备比长三堂子那一路还要高明的“娇媚”。不妨把这个符号化的理想,看作是一个过气阶层想要脱胎换骨、混入新体系的野心。
她母亲那一代的美妇人,是缠了小脚却要遮掩,是白流苏那样“娇小长不大的身躯,白磁般的皮肤,永远萌芽似的乳”,有着孟烟鹂似的“不发达的乳,握在手里像睡熟的鸟”,是外国人眼里不折不扣的中国风格,神秘而脆弱。要说那种风格不美,也是不对的,但到了张爱玲却不愿仅在于此。《鸿鸾禧》里的邱玉清“是银幕上最后映出的雪白耀眼的‘完’字”,而娄家姐妹则是“精采的下期佳片预告”,十分刻薄而贴切,但别忘记这剧情之外还有一个自认为既传承古典端丽、又习得现代健美的作者本人在——她这时候还没被迫抛弃自己的立脚点,尚没有写《华丽缘》时凄惨的自知之明。这时候的她自忖接纳了西洋化的教育、殖民地的文化、混血儿的爱情观,她还有资本希图做一支红玫瑰,所以虽有一双看透三亲六戚隐私的毒眼,却仍把邵之雍那句“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当作了爱情和勇气的宣言。
也未必不是爱情和勇气的宣言。张迷恨胡兰成的不守夫道,不惜一相情愿地主动忽略:世界上其实并没有所谓夫道,正如也没有什么妇道一样。恨礼教的人,集中呼吁要解放妇女,却隐藏了要拘锁男性的潜台词。其实,在我个人是喜欢胡兰成的,他自称永结无情契是勇敢和坦白。且不论是乱世,本来人和人相知相交就只是彼此陪伴走一段路罢了。只要有足够的现实感,谁和谁也不可能刎颈相交。真要是那样了,不过是把爱情当成了事业——简直不仅是事业,而是成了霸业,一定要舍生取义,上演一出宏大的英雄叙事。有那么夸张吗?我当然愿意相信,世界上有永远坚贞的爱情,也同意人应当追求这样的爱情——不仅是爱情,做人就应当言而有信,忠贞不渝,只是不能强求。而且一定要对等。
但她要的爱情不是那样。她是既要有两人平起平坐地相看两不厌,像传说中的天长地久,又要能够自谋其食、独立社交,甚至要还母亲供养费,同时千娇百媚的狐狸精状态也不放弃——要有爱一个人爱到向他要零用钱的依赖和娇怯。真是传统、现代两不误,怎么可能实现得了。要实现也是一瞬间的事情,所谓天上一日,地下十年。胡兰成是这等能实现美梦的人,且看他把爱情说得那样花枝招展,只是这样的爱情过不得日子。
张爱玲也不是过日子的人。她是背负了太多的使命的人,当然也没谁说她就是这一族人,这一代人里应当代言的谁,只是她一生下来就习得了唱念做打的功架,遇事就没办法不拿出来耍弄一番。就像胡兰成也是自我暗示了乡村知识分子、落魄才子外加游龙戏凤的命,不拿出十二分的力气来摆脱不了。也没见到谁能摆脱自己的命。人大约都是有预感的吧,就像希腊神话一样。张爱玲小说里的男子多是负心薄幸,她能理解到的局限就是她遭遇的极限。胡兰成也不是一世的处处留情,只是要等他遇到降服他的那一道金符。而他却是张爱玲命中注定的那一道。就好象世纪末的冰川来临前,总有那么点回暖,她所属的一代遗老遗少们,有得一个她来在孤岛里风光显赫,把一阶层命运残余的灰烬也拿来燃烧一遍,还耀眼引人注目多年——也该知足了。而于她个人,过后的半辈子靠这点回忆里的余温(不管真假,她也梦过多少遍),再延续些时间。梦里得到了团圆,把一生的甜蜜痛楚都拿来数落一遍,就此解脱了。可是,是梦,就不能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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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1 14:23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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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009-04-09 12:44:42 来自: sweetii (我说了,不要关注我了!)
千家诗新注的评论 3
古时候的人,凶得很。汉乐府里动不动就是赌咒发誓,来不来就是灭门之祸——还不是灭一家,是灭的全人类,连地球在内,那时候还好没有宇宙学,要不连宇宙都一起灭。我有个女朋友,经常发发狠就引那首《有所思》,比如什么事情烦了,就收卷起来行头来,咬牙切齿地反复吟咏那句“拉杂摧烧之……拉杂摧烧之……”我这边心里也响起了回音,是后面接着的还要险的两句,因为还不解恨,所以要“摧烧之,当风扬其灰”。集中营里焚尸炉也不过如此。
像盟誓的诗,《子夜歌》也很吓人。“山无陵,天地合,冬雷震震夏雨雪”,全都是世界末日的景象。难道就因为一次恋爱失败,就要毁家灭国吗?难怪到古诗十九首的时候,都被吓得没有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了,又是苦又是怕。搞来搞去最多就是努力加餐饭,活着没意思,吃那么饭有什么用?所以这些我统统都不喜欢。
我主张人要温良恭俭让,大家要一派和气,搂搂抱抱,相互微笑。古时候的人其实蛮会生活的。有一段时间我特别爱研究古时候的人怎么过日子,比如深衣考,“衣二幅,屈其中为四幅。布幅阔二尺二寸。用二幅,长各四尺四寸,中屈之,亦长二尺二寸,此自领至要之数,大略居身三分之一,当掖下。裁入一尺,留一尺二寸以为袼,其向外则属之于袂其向内则渐杀之,至于要中,幅阔尺二寸矣。”最后还来一个“矣”字,意思这就够了,不算多。还不多的呀,这才光衣服,加上裙子,腰带,帽子,不晓得要用多少布了。古时候一遇到年成不好,就衣不蔽体,魏晋名士那么有名有地位的,都要穿旧衣服,长了虱子都不洗澡,因怕衣服多洗几回就洗坏了。
还有吃饭的问题,我也研究。山家清供讲做青精饭,我也想做,但是找不到那个乌树,我想想芹菜也很绿,但是芹菜叶子煮出来的水做饭,饭也并没有染上颜色。所以古时候的人,是很辛苦的,并不简洁。我平时就不主张复古,因为太麻烦。但是有时候我又想还是要复古一下,这样把大家都搞烦,没办法的时候,就要听我的。
也没所谓大家,就是我身边的人。所以大家都怕我规矩多,一到什么时节,想想我要出主意,就害怕,不讨论,直接说你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吧。这样就真好,世界在我掌控中。但其实我悄悄下来是读千家诗的。唐宋的人因为学会写五言七律,什么都规矩起来,就来感情呀事业呀,都有了模子,轻易出不了框框。所以看千家诗是难得有感触的,给小孩子读千家诗不会导致思想脱轨。只有一首,也不是很出名的一首,我小时候读了到现在也还不忘记,觉得很是寂寞,就是白居易那首《直中书省》:
丝纶阁下文章静
钟鼓楼中刻漏长
独坐黄昏谁是伴
紫薇花对紫薇郎
草木形骸,也不过如此。也不说是好时节,也不说是良人,就算是坏人罢,他也只是对着和他一样乏味的物件。还在上班,不能离开,所以好可怜,就这么两两相对,言语无味,面目可憎。我现在也是在上班,不能离开,所以我也烦得来,看着千家诗,恨得不得了。首首都是幽怨,好不容易有点快乐,又说“此生此夜不长好”,他怎么知道不长好。真是讨人厌啊。
大约没有大志向的人,就是这样的吧,外面是风起云涌的时代大潮,没志气去扑腾扑腾,就知道在这里不高兴日常琐事。但就让我沉迷于低级趣味无法自拔吧,境界低有境界低的好处。王韬写《言志》也无非“娶一旧家女郎,容不必艳,而自有一种妩媚,不胜顾影自怜之态,性情尤须和婉,明慧柔顺而不妒,居家无疾言遽色。女红细巧,烹饪精洁,倘能作诗作字更佳。薄能饮酒,粗解音律……”多么低级啊。我忽然想,“闲来无事不从容”的意思,大概就是说,让我做个堂堂正正的废物吧!
但是怎么说都不着痛痒,因为我今天真开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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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1 14:22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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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只小板凳
2008-09-03 23:11:33 来自: sweetii (我说了,不要关注我了!)
白先勇短篇小说选(台湾文学丛书)的评论 3
这几天我脑子里老是在冒白先勇的名字,冒他的《游园惊梦》,死活就是找不到那句老是在我脑子里咬牙切齿的“唱戏唱到私订终身后花园,反正轮不到我去扮奶妈!吃酒,我不惯做陪客!”我怎么老觉得那是十三天辣椒蒋碧月的辣话呢?真是可怜,可怜的钱将军夫人,可怜的老五。可怜她,得月台的蓝田玉。
小时候,我有两本成人读物,一本《宝岛》,一本残头残尾的《收获》,那一期正好是介绍台湾当代文学,有於梨华《傅家的儿女们》,有聂华苓《桑青和桃红》,都是节选,不节选的是白先勇的《游园惊梦》。可那时候不喜欢。只记得钱将军夫人下了计程车,在窦公馆的穿衣镜前望自己那袭过时的长及脚背的墨绿杭绸旗袍。那料子映照不出原本光泽,钱夫人的怀疑真是惊动人,又她自忖是老了、眼睛不中用的那一瞬,说哀恸天地也不过分。人是自己也要骗自己的。且不说她是不是当真还有私房钱,即便是当真爱那料子,只怕送到台北的大裁缝手里,那成色也是要被奚落的。此中奥秘,不可说。白先勇这厢也沉得住气,只是不表。因钱夫人自己心里也是不表的。
表不得。一表,就成李奶奶开唱:铁梅,你爹姓陈,他不姓张。那怎么可以。就像张清芳唱的:虽然明知无法让你回心转意,故事还要继续下去。白先勇就是这样知心又狠心的人,他是知道有什么样故事。有什么样开头,就有什么样收梢。但他要拧扭,他就要这样的折磨。所以说,我揣测,白不仅是出了柜的男同,还是没出柜的M。凡折磨人的小说,都只自虐狂作者才能创作。这条真理颠扑不破。
《游园惊梦》是念中学了,才又能鼓起勇气读一回的。可见人性本善大约是对的,至少人性本懦或弱总是对的。只记得最强音是钱夫人几杯花雕下肚,唱不动了惊梦,却心里呼喊。《雪国》里最强音是哪里,我不知道书上怎么说,只记得驹子酒后到客栈,不体面地唤人名字。“纯粹是女子纯洁的心灵在呼唤自己男人的声音。”且不管钱夫人对着镜子望不到意念中翡翠似的绿汪汪,不管钱夫人计程车穿过窦公馆门口一溜黑色小轿车,那前面的一阵阵心紧,且都是没有表过,到这里,也就越发显得不值得表。吴声豪的笛子吹得再高,也没有得月台的蓝田玉的心高。心比天高,命如纸薄。不光戏子,也是各位。
到得出了门来,那片秋月恰恰地升到了中天,也是钱夫人心里那根弦子该呆呆停住的时候了。
但这边,李彤,还在继续美得不行,美得薄命。所以看白先勇,也是喜欢过李彤的:
周大庆打开了桌子上一个金纸包的玻璃盒,里面盛着一朵紫色的大蝴蝶兰。周大庆说那是给李彤的礼物。李彤垂下眼皮笑了起来,拈起那朵蝴蝶兰别在她腰际的飘带上。周大庆替我们叫了香槟,李彤却把侍者唤来换了一杯Manhattan。
“我最讨厌香槟了,”李彤说道,“像喝水似的。”
“Manhattan是很烈的酒呢,”周大庆看见李彤一口便将手中那杯酒喝掉一半,脸上带着忧虑的神情向李彤说道。
“就是这个顶合我的胃口,”李彤说道,几下便把一杯Manhattan喝尽了,然后用手将杯子里那枚红樱桃撮了起来塞到嘴里去。有一个侍者走过来,李彤用夹在手指上那截香烟指指空杯说道:
“再来一杯Manhattan。”
多少人说她是最后的贵族,多少人说她是谪仙子,都是外行看热闹。过日子,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越是场面上光鲜的,越是不知道多少肚里的烂糟糟。要不何苦这样辛苦地扮相上场?须知,最亮眼的总是戏子。“垂”“拈”“别”“撮”“塞”“指”,几个动词,是纤纤葱指,又是明眸皓齿,我看却是洗刷不掉的唱念做打。
唯美主义说生活模仿艺术,是不假。却也不真。因为,只有坏的生活才模仿艺术,不管模仿的艺术好是不好。
白先勇是真悲凉,因他笔下没有张爱玲的梁夫人,也没有被陷害的葛薇龙。他这里,既说辣话、又有辣手的人是没有的。只有一些惨淡。就算他有金大班,有尹雪艳,也只是皮相,皮相底里是众男人/大陆文化的疲软。这里,谁也没有生活的智慧。
大概,生活里其实并没有智慧可言——白先勇若是这样想,真冤死了多少一心富贵高尚的人。其实,谁想知道所谓的智慧或者真理性的东西呢?“真理如果不能如果不能用来发明一种烹饪鹰嘴豆的方法,那就一文不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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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plivee |
发表于: 1/02/2011 14:22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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菖蒲花,难见面
2009-03-17 11:08:13 来自: sweetii (我说了,不要关注我了!)
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的评论 3
前天下午去吃面,带着一本聊斋志异。虽是辛辣的面,却也吃得清爽。
小时候,表姐有好多连环画,我也经常看,最喜欢的一本叫做《凤仙》。有个书生住在郊外的寓所,环境好,有天竟然有人在他房子里偷欢被撞见,那一对男女也不是糟糕的人,只是仓促走掉,说以后再来赔礼。过几天却送来一个妹妹,比那之前的女子更美,名字叫凤仙。姐姐叫八仙,还有一个什么仙,也是个姐姐,却忘记了。和一千零一夜里的三姐妹不一样,这里的三姐妹都是互相帮助,成就姻缘的。后来是怎么回事,忘记了,这几个仙大约也不是花变的,只是一群狐狸。喜欢是连环画里把这几姐妹都画得好看。
后来读唐诗说“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是鬼诗,因为说的大约就是有才情的鬼。我也很喜欢,虽然是不见了,却有青绿山水那样遥遥地告诉你她来过。吃面那天顺手翻到的是《绿衣女》。聊斋的故事不如阅微草堂的恐怖,大约因为不营造,只是讲故事,讲的奇妙好玩。绿衣女当然是妖精,只是婉妙可人,来的时候就说我当然不是人啦,但你看我能吃了你么?就是来和你好一下的。书生当然也愿意,有一天说你唱歌我听吧,绿衣女不同意,说是怕人听到,后来还是唱了。这就是却不过的情,没办法,按照古人说法是孽债——只因这一唱便要丢命。但她还是唱,声音细细听不见,但认真听却真是好听。
虽则短短一个小故事,不过百把字,最后却也动人。那一回缠绵完了,差不多要天亮,绿衣女要走,“方将启关,徘徊复返,曰:‘不知何故,只是心怯。乞送我出门。’”,要走了,又说“‘君佇望我,我逾垣去,君方归。’”她这样怯怯地说话,实在是我见犹怜。新文学时期最好的情诗,我一直以为是汪静之那句“我一步一回头瞟我的意中人”,似乎是妩媚,其实是哀绝。又想起徐志摩写情书说,“是真爱不能没有悲剧的倾向”,就是每走一步都是在深渊上面,不知道下一步踏出去还回不回得来。本来是死不足惜的,大家都只是匹夫匹妇,但奈何心里有那个人了,也就变成了千金的性命,丢不得。所以瞻前顾后,左右为难。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却又怕一不小心,担待不起,又怕万一有个闪失,那是步步都不能错的。任是江洋大盗,妖魔鬼怪,好高的法力道行,都处处担心自身难保,只因承了恩情。
那绿衣女爬过围墙,书生却听见外面一阵怪声,跑去看,却只看见一只大蜘蛛张了网,正自狰狞。书生去细看,一只小小的绿蜂都快被蛛丝缠死了。救下它,缓过气来,就悄悄飞走了,后来再也没来过。书生也自是惆怅了一阵,后来当然不必细表,考取功名了吧,后来也记得年轻时的这一出,但他是凡胎,死了就再没人晓得。她呢,好不容易修来的人身,大约就废掉了,但也够了,修成人身本来也就图一点人世的情事。
阅微草堂笔记里时时处处有鬼写的诗、文,都是惨淡得不行,但写得似乎也不好。要看鬼诗应该读一读李贺。“长安夜半秋,风前几人老”是感时,还好,不凄绝,但平日里写的打打杀杀,打杀的不是胡人,只是光、影、树、城。凡是人间的事情他都不懂得,只晓得一破再破。他倒不是鬼,他是被鬼缠了身,样样事情看来都是有了化身般的不可信不可亲,但他又要与它们亲近,只落得个支离破碎。人家来和他好一回,是“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他是“不得与之游,歌成鬓先改”,他是“我有迷魂招不得”,他是“九节菖蒲石上死”。
古人说,菖蒲花,难见面。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做李贺那样的人,不能写决绝的诗。昨天我去湖边走,看见湿地里菖蒲已经发了芽,回家检视去秋掏下来的菖蒲子还在。菖蒲花不好看,黄黄的不见得娇媚,虽然那样难见面,见到了却也不过如此。但这是彩头,不能随便胡说,过天合适了,买些花盆,年年种它几十株。
我且看看这菖蒲花到底有多难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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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pliv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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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只小板凳
2008-08-18 23:58:13 来自: sweetii (我说了,不要关注我了!)
花解語的评论 3
我有一个网友,现在是我大学同室的老公。那时候我刚刚会上网,有一天,那人和我说,你看过亦舒的《喜宝》没有?我很喜欢那本书啊。我当然没看过,那时候连再看一回金庸,都要用陈平原恭维武侠小说的文章打底,才敢。不过却因网友的推荐看了。
那网友是个穷出身却有好工作的白领,好有钱的。他说当年从家乡乘飞机去深圳,身上只几百块钱,还是母亲塞给他的。是第一回乘飞机,心想要是飞机掉下去,死了谁管老娘?又想,死了也好,赔二十万是填的老娘名字,说不定跟自己活着去到深圳比,还是个稍微好点的结果。这种心思,不是穷人不能想象,而亦舒也不是穷人就不懂喜欢的。
亦舒的故事个个是深仇大恨却温婉过活的聪明女子。就算是有钱人家漂亮女儿,也一定有一个穷人家女子做叙述者,又或者有钱的女子会过上一段贫贱日子,终于修成正果,刀枪不入。总之,穷就好比一道必要的工序,非经淬火,不成大器。但亦舒又说,何必要成大器,只是懂得过生活就够,可要过生活,亦舒却要警告你,那可比念三一学院博士还要难得多。所以聪明的女子终不得好结果,所谓好结果就是赵敏终得一个张无忌给她画眉毛。虽然听起来不怎么高明或难得,算起来却真是千年不遇。明朝到现在也快千年,除一个虚构故事里,哪里还有这样好事?
她的故事里也没有绝顶的美女,《玫瑰的故事》当然是例外。不过玫瑰三部曲,一开始是只没心没肺的37度弹性芭比,再来是苦情戏,最终总要铺垫出玫瑰年老色衰却魅力不减的结局。《红拂夜奔》说红拂老了,皮肤不再是年轻时那样像苹果一样光滑,而是布满密密的金色纹路,洗了澡就要重两斤。接着却说一句,老了并不是说她不美了。玫瑰也是这样,就因为有这密密的金色纹路,才终于配得上这“美”字。亦舒的那些不美不富的女子,倒都是淬过火的,因此大概也就是她所赞成的美了。
有时候我想考证一下亦舒是不是穷人家出身,却总是忘记。大约因为这事实在不重要。倪匡名字有这等帝王气,却总一副泼皮破落户行径,这倪家就算不是下三流,也必定是暴富不久,就算不是暴富不久,也一定心里还是穷人。这一家子都这样,亦舒也就不必考证了。
再者,《花解语》里一个细节以前我蛮喜欢。就是花解语帮那有钱的男子家做高级保姆,人家的新衣服她细细地挑开轧线,拆掉商标。人家的管家就赞她,说她会得生活,因为那男子总埋怨衣服上商标把自己搞得像店铺里的木头模特。这乍一看,是讲花解语没虚荣心,是穷人的虚荣心,就像ADIDAS要把几道横杠印在、绣在袖臂上一样,惟恐人不见。把项羽那句话倒过来说刚好,锦衣夜行犹如富贵不还乡。可富贵了,选还乡还是选不还乡,都一样是穷人逻辑。有人肯告诉富贵了的穷人莫要还乡,毕竟还是好的,会得有感激给她。所以我算明白亦舒为什么受欢迎,香港本就是穷人地方。
这套逻辑说来说去也没什么意思,穷当然不好,但也没什么。总之不是一件大事。除非天下都没有值得关心的大事了,只好来研究一下穷的问题。我倒觉得穷人关心一下发财是正经。
我顶喜欢的电影有《触不到的恋人》,因为里面有男主角在海边兜着线衣点烟。是那样寂寞的海边,他又是那样孤单的一个人,不管是因为独居,还是因为父母离异,却在与世隔绝地爱上一个人,连自己在爱都说不清楚,都没法明证。那一个镜头,就是我成了那个和他接不到一个维度的女子在远到不能消除的距离,观望着他。一举一动,都是那样不可能,不可能看到,不可能触到,却又毫发必现。是看到过的男子最性感的一面。这种性感,仅仅是因为具体,凡具体就动人。所以我想,喜欢其实就是远远地,太近了就不行了。亦舒就是把生活搞得太近了,近得没有分寸了,因为近,所以就有纠结,就有无法解决,就有在在处处的麻烦和污浊。
香港的女作家,比起来,可能亦舒还算好,就像台湾朱天文朱天心虽则不好,总还不坏一样。说起来,李碧华这名字我也喜欢,但不是那小说家,小说家的李碧华我是一点不知道的,只听说写过《青蛇》,但就那电影也不大喜欢。反正邪里邪气的,不喜欢,哪里来那么多邪里邪气;亦舒的阴阳怪气我也不喜欢,但我还是喜欢看她的故事,因为我也是穷人,总要找一点平衡才好面对这世界。
再说李碧华,有一首歌是一个叫李碧华的女人唱的,好早以前了,总有十多年吧,电视上看见。她人呢长得一般,还算端正,加上她唱的歌,说是正大仙容总没有问题的。我喜欢那首歌呢,也有一点幽怨,但一点不阴暗,虽则是在受苦,却是愿意的。就是这个“愿意”,我喜欢。李文秀说,那都是很好很好的,但我偏偏不喜欢。这当然有些可爱,但我现在却想努力说,那都是不好的,但我偏偏愿意的。就像她唱的那歌词,“等你走完天涯 为你暖一壶茶/难道这不是你要的 为什么说我太傻/问你会不会冷 盼你盼到夜深/如果这不是你要的 该怎样爱一个人”,我就是喜欢。
所以说,看亦舒要看到我这个境界,才算是圆满。虽然这前面一句好象没什么逻辑好推演出来,但就这样吧,亦舒其实也是不讲道理的,我也就跟她一路学着水往低处流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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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plivee |
发表于: 1/02/2011 14:21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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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只小板凳
2008-08-18 22:42:14 来自: sweetii (我说了,不要关注我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评论 3
虽然说,并不经常想起尼采那句“最可耻的是使别人感到羞耻的人”,但其实这句话我还是很看中的。也只是单方面。譬如说,自己去说些、做些,使别人感到羞耻,不觉得什么;要是别人跑来羞辱我,或者只是有那么一些个说法乃至自己心里的念头,会使自己羞耻,就要拿这句话来给自己打气。但其实,这些说法或念头,也不过是我自己想出来的。
把自己伪装得比自己所是的更好,当然是有诱惑力的事情。比如说,人撒谎,其实是希望那是真的,多数的谎话撑不了多久,就会真相大白,但即使大白,曾经一度所有人都这样以为吧,曾经一度也享受过这种虚构的乐趣吧。撒谎的人,真是爱生活啊!光真实的生活还不够,还要虚构出来一些,才满足。前面这几句不是说三毛,虽然好多人说她撒谎,我倒不喜欢去考据她有没有编造自己的情事——编造又如何呢?我看她是个情种吧,很可爱。我说撒谎是说,有时候我还是希望自己一生下来就是个巨人,直接爱看堂·吉诃德,而不会迷恋三毛。
再来说羞耻。像看过三毛,还喜欢过她,恐怕是使自己羞耻的吧。用我一贯喜欢的话说,这是个人历史上不容忽视的污点。而且还要再加上一句:这件事,谁也不许说出去!可是,向爱因斯坦先生学习!所以现在就勇敢地搬出第一只小板凳。个人历史上总有不容忽视的污点。何况抽斗里还有好几只小板凳,这才第一只。
好象是小学六年级的寒假,拿到了压岁钱,好象是十块还是二十块。其实压岁钱总数可能要多一些,但一年就能挣这么一回钱,都要上缴。能自己支配的,那一年就这么多,算是个很大的数目字——初一暑假里,每个星期是两块的零花钱,初三时午饭钱是每天一块。高三时每周生活费是二十块。物价上涨快。人穷记性好。拿到这么些钱,就到附近的书店去看,想买书。
书架上的书我就爱上了这本《梦里花落知多少》。之前是在表姐家看过《沙漠里的饭店》,再之前是在表姐家看过琼瑶,哭得天昏地暗,最爱是《菟丝花》。虽然不知道菟丝花是什么样子,还是喜欢。二十年后知道菟丝子是补肾的药。补肾和琼瑶没什么关系,但也东拉西扯上吧。小板凳,不能要求太高。这才第一只,后面还有更糟糕的。不要要求太高。好,再来说《沙漠里的饭店》。幸好看到三毛,要不真不知道怎么才好,琼瑶差点害死我。一天到晚想着孪生姐妹呀电梯邂逅呀,怎么得了!还要哭,还要盼着得绝症。我真幸运啊。三毛真好,做菜也好玩,原来不只我一个人爱胡扯,爱瞎编乱造。我以为《梦里花落知多少》也是一样,就是好玩,虽然和封面不匹配,封面太雅致,太抒情——自然小六的时候绝不这么说。那时候说很柔、很温馨。看看,这货真价实的小板凳,如假包换。但,哪里换得到这么地道的小板凳?
其实三毛的玩笑都很好,不比钱钟书差。恩,该倒过来说:其实钱钟书的玩笑都很好,不比三毛差。但这样……似乎就不是小板凳了,是大板凳。现在还捏不出来。所以,钱钟书不比三毛差这句,等以后捏大板凳的时候还可以再用一回,现在是超水平发挥,名校少年天才班。
所以第一次看《梦里花落知多少》,我不喜欢,看不进去,谁知道那写的是三毛的丈夫死了,她去奔丧啊,守节啊什么的呢。到看了《撒哈拉的沙漠》,又看了《哭泣的骆驼》(总共买了四本,还有一本《雨季不再来》),重又看《梦里花落知多少》,真个是哭得不要命了。现在也还记得她写两人凌晨海边捉螃蟹,惊天动地喊的,只是彼此的名字。还有他潜下海里,她还痴痴地朝水里张望。到如今还信爱情,大约是因为有三毛写的爱情吧。真的,相识十三年,结婚六年,还那样互相迷恋,我是因为信她写的事,就信有这样的情。但也许是没有的,没办法,早年中毒,没有解药。但也许爱情就该这样的吧,也许是这样的吧,怎么也没法动摇这念头。那是喜欢或爱上什么人之前,就已经有的概念。若不是这样,那便不是爱情。虽然没遇到,但也没关系,因为遇到的并不是爱情,所以也不难过。
没有读过三毛的人,大约不能想象这种妄念。
还有书后附录别人写她,是她的仰慕者,在英国孜孜地蹲写字间赚钱,也许是穿着铁灰色刻板的正装,去到大加纳利岛上寻她,面对着面却更十万八千里。这种爱慕,也是有的,不论是别人对我,还是我对别人。因为看到那人,也看到三毛,知道各自的不同,也知道各自对对方的怜悯或尴尬,所以还好这样的情形并不难对付。只是,人生自是有情痴,我这样对别人不得回答,是别人不好,别人这样对我同是不得回答,我还是觉得他脑子有毛病。人和人就是这样的,我看上的,看不上我,看上我的,我又看不上。这话是《新啼笑姻缘》的台词,冯宝宝演的那一出。我也爱冯宝宝。看她胖胖的样子,眼睛大得有点傻,不胖都还叫人觉得她体态丰腴,总是有几分惊恐,又总是惊恐都压不住的正大仙容。俗得这样雅。
三毛是雅得这样俗。再俗,她还是雅。又或者不算是雅,至少是附庸风雅,还是靠得上边。她总爱写自己,写来写去都是瞄准自己的肚脐眼,张爱玲先前嘲笑过,我也觉得好象丢人了点,但这有什么关系。张爱玲是自卑的人,因为自己肚脐眼长得不好,还嘲笑人家爱自己的肚脐眼。张爱玲,就是那种使别人感到羞耻的人,最不好。比如这里,我也可以引经据典说自恋是多么高贵,但我偏偏不,因为不乐意跟张爱玲一流的人致气。但是呢,我还是扛不过,所以要暗示一下,我也有大量名人名言可引用的,也不是记不得,是偏偏不。小板凳嘛,是这样的。能够引用名人名言,就显然不是搬出来展览的第一只。以后再引用吧——说坏了,是搬下一只小板凳出来时再表演引用吧。凡事讲先后,有点秩序好,小板凳,排排队,一个一个来。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三毛写她和白先勇,似乎是去白家跳舞,她和顾福生的学生们一起学画。饶是白先勇是出名的同性恋,她还是要云山雾罩地写自己风情万种,当真是美得不行。连人所共知的同性恋,也不放过笔下的缭绕,这风情才真够风情。话说,她去赴白家的舞会,着的是月色绸连衣裙,腰带上别一朵玉色的牡丹花。我真喜欢她这腰上一朵玉色的牡丹,虽然现在也不知道什么是玉色。大约是玉石的颜色,也是很好的颜色啊,只是玉色的牡丹不知什么样子。
我中学语文老师的女儿也是个人物。一天去老师家,女儿正弹琴,着黑色长连衣裙,忽地起身说,我要去别人家吃饭了,转身回屋。出来,耳后别一朵金色郁金香。急匆匆听到下楼声。我好是神往,真想是她做客那家人的儿子,和她熟悉,岁数大些,好追求她。
《梦里花落知多少》也有那追求她的人写陪她一日在岛上会朋友。我才知道大西洋的岛屿上这样美,有白雾的草场,安静的牛羊,和满篱笆的白蔷薇花。虽则小时外公家也有满篱笆的蔷薇花,但是粉红色,且有蚜虫,此外,外公家的羊也是臭的,不能和三毛岛上的比。生活在别处,到我自己能够腰带上别一朵栀子花的时候,虽则也白,也香,却并不觉得有什么意思。还是一样,三毛那样的爱情,似乎并不像别一朵花那么简单。又好象别了一朵花,但此花非彼花,还是梦里的花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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